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4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伍景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0801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与市教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和市级相关部门都非常关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始终把维护青少年身体健康摆在首位,市场监管部门更是将此项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质量得到逐步提升。

(一)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我们联合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起草,以重庆市食药安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食药安办〔2020〕3号)从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盯牢社会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积极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4个方面提出了15项重点工作任务和15项常态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完成进度和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一并作为校园安全工作重点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2021年我局联合市教委在全市学校中推行岗位责任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层级明确了学校主要负责人、学校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等14个岗位共123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将自检自查、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陪餐等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头上,形成了条目式的校园食品安全岗位责任清单,督促全市所有学校在落实现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并执行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将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作为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同时制作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教学视频17条,对14个操作岗位具体工作要求和开学食品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图文并茂的详细讲解,鼓励各学校在组织培训教育时对教学视频进行集中学习,累计观看人数超过1.5万人次。2022年,按照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全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已有9900余所学校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占比超过99%;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和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3168家,已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二是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从2019年起,我局自主开发了“重庆阳光食品”信息平台,该信息平台借助实时监控、AI智能识别、网络直播等先进技术,在“互联网+明厨亮灶”基础上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操作行为进行实时AI智能监控,做到智能识别、智慧抓取、自动推送。同时,利用信息平台强化对食品安全自查、原材料追溯、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在线管理。2020年10月16日,重庆市食药安办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食药安办〔2020〕4号),在全市推广“重庆阳光食品”信息平台。经过3年努力,全市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不断提升,达到95%,4家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全面运用“AI识别”功能,有效解决“互联网+明厨亮灶”有人装、无人看的问题,通过对有害生物、垃圾桶未加盖、不戴口罩等11种安全隐患的抓拍,仅2022年自动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153041个,均通过系统直接推送给学校进行整改,有效消除了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安全现场管理。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学校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方法,实施 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2021年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方案》,选取2所高校、2所中学、2所小学、2所幼儿园食堂开展试点,全部取得ISO22000或HACCP体系认证证书。在此基础上,通过以点带面的推广更多学校,截至2023年3月底已有24个学校取得体系认证,全市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学校食堂达到1241家。

四是强化食材采购溯源体系建设。严格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区域内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单,定期招标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食品溯源体系。目前,已有30个学校实行了食材追溯数字化管理。

(三)全面压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我市近年来一直坚持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四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和采取校外供餐模式,但由于少数学校存在食堂在新建或改建中、食堂供餐能力不足等实际困难,目前全市还有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暂时为15家学校供餐,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均取得合法资质并通过HACCP体系认证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每学期开学前,我局都要督促相关区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并专门联合市教委多次召开校外供餐食品安全工作会,对相关区县市场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供餐单位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四)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每学期开学前后,我局均联合市教委、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和检查。一是开展全覆盖培训。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全覆盖培训,以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食堂负责人为重点培训对象,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重点强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同时在培训中指导学校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开展食品安全智慧管理。二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在专项检查中,安排部署各区县相关部门落实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对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和供餐单位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了学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3年来共检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10722家次,特别对采取校外供餐的15所学校和4家供餐单位实施了重点监管。发现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隐患共7033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87件,罚款230.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者8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28份。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3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不断加强校园周边摊贩监督检查

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做好科学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等工作;引导进入食品摊区经营的摊贩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三有、三限、三控”(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容器、有防渗漏地垫,限时间、限地点、限经营规模,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措施。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城市管理秩序监管执法行动,加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公交站点等重点部位和食品摊贩经营性违法占道高频区域、时段的巡查频率和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离,严防严控风险隐患。对不听劝告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2022年,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共划定食品摊贩经营摊区(点)536处,其中食品经营摊位1.2万余个;劝阻、制止违法经营食品摊贩65878个,立案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摊贩574个,罚款8.8万余元。

(六)开展学校食堂大宗消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均制定了《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均要开展学校供餐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蛋类、肉类食品中微生物污染等指标监测,同时开展校园周边辣条、油炸食品等学生使用频次较高的即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在年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部门会商及专家会议专门提出风险应对工作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七)积极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是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宣传。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在商圈广告屏、华龙网、新重庆、市场监管的官微、官博和客户端等平台进行形式多样、生动贴切的宣传,大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制作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宣传动画,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内容以动画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展示。2020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共有127484人次参与答题,10621人次获得现金红包奖励,对食品安全基础知识进行了一次有效普及。在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制作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宣传节目,在全市公交车、高速服务区、机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播放,超过700万人次收看。教育行政部门结合“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周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进校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演讲比赛、“营养健康小达人”视频评选等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关注营养和食品安全的健康饮食新风尚。城管部门组织占道食品摊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的集中学习,通过经常性的“禁止性+警示性”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进一步培养占道食品摊贩的法治意识、道德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守住底线、把住红线,自觉做到依法、合法、合规经营。2022年,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的专题学习137场次,教育培训城市管理工作者和执法人员6924人次、食品摊贩1325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28480份。

二是借助“重庆阳光食品”APP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联合市教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食堂食品安全有关信息的通知》(渝市监发〔2022〕38号),督促学校分阶段逐步公开学校食品安全情况,2022年向家委会代表、学生会代表和教师代表公开后厨直播视频,发挥多方监督作用。

三是开展民意调查。2021年5月我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民意调查,满意度为93.5分,高于我市2020年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82.57分),师生、家长对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满意度较高,通过民意调查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师生、家长对目前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关注的重点,为下一步针对性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总体可控,但正如您所言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处理区卫生环境不达标、三防措施不完善、食品原料贮存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未落实等问题。二是学校周边摊贩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目前城市管理部门通过集中整治能够取得短期效果,但稍微放松监管力度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就会死灰复燃。三是在社会共治方面,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向家长开放程度还不够高,家长监督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细化监管措施,持续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

(一)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许可清理,依法依规对周边食品经营网点进行许可或备案,严格许可准入条件,彻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消除无证经营现象。督促对校园周边房屋有管理权限的学校加强使用管理,不得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管理制度、人员情况、选址、场所功能设置及布局、相关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要求进行最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且无条件整改的,不得发放食品经营许可,从源头杜绝“脏、乱、差”进入校园周边市场。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好村社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协查力度,发现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及时向城管部门通报。继续将校园周边“五毛食品”作为监督抽检重点,发现不合格产品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三)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管部门、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积极引导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通过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开展自律管理。通过软件相关功能,规范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自检自查、培训考核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畅通社会和家长监督渠道。继续推进直播视频向家长公开,通过定期通报、召开调度会等方式督促各区县落实工作要求。三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将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作为智慧监管平台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全链条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准确性。

(四)组织实施风险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会同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情况专题调研,准确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专项监测方案》并在39个区县组织实施,进一步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全市学生身体健康。

此答复函已经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联系人:陈睿

联系电话:63819064,13883940904

邮政编码:40114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