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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3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3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547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547号提案的复函

刘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行为的建议》(第054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直切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行为的突出乱象;提出的工作建议务实有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操作性。经与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凝聚人心的纽带,也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在带动城乡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特别是在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合相关部门从制度建设、宣传工作、监管执法等方面着手,针对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行为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作为,促进非遗行业发展

一是文化旅游部门严把准入关口,依法组织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3个、传承人59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7个、传承人953人;区县级代表性项目4000余项、传承人 5000余名。

二是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规政策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市文化旅游委先后牵头推动出台《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力地保障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和保护工作依法高效推进。

(二)强化宣传,形成社会共治

一是相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形式对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行为进行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点对点、面对面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市场主体宣传行政相关政策法规,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健全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引导全行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相关部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以图文展示、论坛交流、新闻报道等多种方式,向市民进行普法宣传。十年来,全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主题开展大型宣传展示活动7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册,吸引600余万人现场参与,营造了浓厚的非遗保护氛围。

(三)从严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我局联合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切实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市场主体的监管执法力度,将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结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综合治理。

一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混淆仿冒专项执法。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商品市场的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打击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等系列误导公众混淆仿冒的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强化集成作战,快查快办、形成声势。通过12315平台数据分析、产品质量检测、消费投诉等渠道,梳理汇集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商品违法线索,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目标。同时,整合分析零散违法线索,持续跟踪挖掘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规范一片。截至2022年,共计查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商品市场违法案件5件。

二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自2022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侦破一大批制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制售假劣药品等犯罪案件,查扣并销毁大量问题食材、假劣药品原料。充分发挥基层所队职能作用,结合“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主动摸排“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号”制售伪劣食品药品案件线索,及时予以打击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

三是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卫生健康部门针对“一些民间医药销售者和民间医疗从业者,打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旗号,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问题,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无医师资质的人员,以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机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协管巡查优势,加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无证行医多发地点的日常巡查,第一时间发现违法线索。同时,强化专项监督执法。2022年,组织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3—11月在全市范围内严查“养生保健馆”“理疗店”等机构假借“中医养生保健”旗号,非法实施中医诊疗等违法行为。全年共计查处无证行医违法案件319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3点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操作性,对进一步做好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行为工作很有指导性意义。下一步,我们几个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行为的监管工作。

(一)加强产权保护,打响品牌建设。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为非物质文化相关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提供帮助和服务。全力为企业标准化生产提供指导,助力相关企业树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树立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标杆。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介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曝光查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强化以案说法,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合规经营。

二是引导群众科学就医。卫生健康部门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向群众普及科学就医的相关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到合法医疗机构就医。结合曝光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发挥教育警示的震慑作用,营造关注就医安全、远离无证行医的良好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文化旅游部门组织各级各类非遗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专项培训,重申相关规定和合理开发使用要求,加强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利用情况和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实践活动评估,探索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退出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非遗、保护非遗和合理利用非遗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打击力度,遏制行业乱象。

一是强化市场领域专项治理。及时总结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提高执法的靶向性、威慑力、影响力。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领域突出问题,聚焦食品药品以及相关商品适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假冒伪劣、“三无”食品、问题药品等行业乱象,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一体推进,建立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从业主体资质管理,严格落实《医师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规范诊所的备案管理,规范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考试考核,督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依法执业。加强无证行医案件查处,加大执法力度,常抓不懈、重拳出击,“零容忍”打击无证行医。不断提高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成效,切实维护医疗服务市场良好秩序。

(四)强化部门协同,共建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推动源头治理,形成监管合力,促进各方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推动解决一批“疑难杂症”。强化违法主体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进社会共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商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的市场秩序。

此答复函已经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联 系 人:张帅

联系电话:15808038668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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