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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9号闭会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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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泽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移动共享充电宝设点和租借归还有关问题的建议》(第0009号闭会建议)收悉,建议针对性强,意见中肯,很有价值,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调研、会议研究。经与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现状

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是我国“共享经济”风口下的又一新兴共享行业。企业提供充电租赁设备,用户使用移动设备扫描二维码进行相关操作,即可通过该设备租借移动式充电宝获得充电服务。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移动共享充电宝品牌有小电、怪兽、街电、搜电、美团、来电、云充吧等。经过几年的发展,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头部集聚效应已较为显著,继街电、搜电合并成立竹芒科技之后,行业格局从“三电一兽”变为“小竹兽”(即小电、竹芒、怪兽)。目前我市怪兽、小电、搜电、街电、美团等品牌市场占有份额较高。因其高效、便捷、铺设点多的特性,移动共享充电宝已经逐渐成为人们应急充电的主要产品,极大地便利了人民的生活。但受经营企业前期“烧钱”铺点、进场费涨价等因素影响,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弊端也逐渐显现,“好借难还”“悄悄涨价”等屡屡引发社会关注。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相关部门紧盯移动共享充电宝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管服务,积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市场监管部门合理规范价格行为,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一是引导企业规范价格行为。针对近年来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对哈啰、青桔、美团、怪兽、小电、来电、街电、搜电等8个共享消费品牌经营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明确定价规则,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竞争行为。各经营企业积极整改,移动共享充电宝领域价格涨势得到有效遏制,标价逐步透明化、规范化。目前移动共享充电宝的计费体系主要分为免费时长、计费标准、计费单元、每天封顶价、总封顶价几个部分。通过对我市移动共享充电宝经营企业和商户进行走访调研,我市主城区内移动共享充电宝免费时长多在3—5分钟区间,超出后价格多在3元/小时左右,各移动共享充电宝品牌都设置有封顶价格,每24小时封顶30元左右,小电、美团、来电、怪兽等还设置了总封顶价格,多为99元左右。用户可通过扫码了解价格情况,也可进入小程序了解附近可租借、可归还门店等相关信息。据了解,目前街电等共享充电宝经营企业拟采用“电子标价签”形式,将用户协议、收费标准等在电子屏进行前置显示,以便进一步保障用户知情权。二是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随着移动共享充电宝使用需求持续升温,相关投诉举报量也呈上升态势。市场监管部门畅通12315热线和平台,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021年1月1日以来,我市12315热线和平台共登记处理涉及共享充电宝相关投诉举报579件,其中投诉519件、举报60件。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归还共享充电宝后,系统继续产生费用或未退还押金。经进一步分析研判,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用户自身原因,如归还时未能将充电宝准确插入插槽,又如将A公司的充电宝归还至B公司充电仓中,导致系统无法识别归还情况。二是经营企业原因,如未及时对在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设备老旧导致准确性、灵敏性降低;又如程序设置不科学,用户在归还时需要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点击“结束”按钮后方可进行归还等。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上述投诉问题得到解决。

(二)城市管理部门切实规范占道经营,维护干净整洁市容环境。移动共享充电宝为广大用户带来了方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电量焦虑”,但某些商家的不规范外摆经营,既占用公共空间影响通行又影响市容环境秩序,这种新型“占道经营”给城市管理带来“新型焦虑”。今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局在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助推稳住经济大盘的背景下,制定印发《关于在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中做好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保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71号),指导各区县在符合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和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遵循“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原则,以划定区域、规定时间等方式,允许门店经营者扩大外摆经营场所,适度拓展经营场地,并依法减免有关费用。坚持包容审慎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不在规定经营区域、时段内经营且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安全、市民正常生活的占道经营摊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乘着移动互联网发展的东风得以迅速发展壮大,有效提高了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了人民群众生活,但“归还难”“价格高”等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用户体验,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新旧制式不同导致归还困难、多品牌堆叠无法清楚识别、多杂散乱造成监管乏力等,行业亟须规范健康发展。目前规范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的瓶颈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以移动共享充电宝为代表的共享经济领域相关立法还不够健全,给监管和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您在建议中提到应当由城市管理部门统筹辖区内移动共享充电宝租借点位设置,对租借设点施行准入备案规制,以及对刻意设置归还障碍的商家,由市场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退出辖区市场等,对规范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有积极的意义,但相关部门目前均无相应的管理和执法权限,有待法律法规进一步规定和授权。

(二)主管部门有待进一步明确。现阶段政府部门在落实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监管方面的分工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规范临街门店移动共享充电宝设备骑跨门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

(三)自主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价格方面,移动共享充电宝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企业综合考虑人流量、地理位置、市场需求等因素后自主设置价格,通过用户扫码、小程序等方式公示收费标准、封顶价格、附近门店等相关信息,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即已履行了《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义务,符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规范的地方,如有的网点计费单元为半小时,有的则为一小时,虽均进行了价格公示,但消费者认为价格不公平不合理,易导致纠纷出现。在运营管理方面,各移动共享充电宝品牌经过前期“烧钱”抢占市场、不断增设网点之后,还需要在服务方面不断查漏补缺、升级更新,如尽可能采取统一制式设备以便规范化管理、及时更新各网点运营情况、24小时值守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下一步监管工作,我们将充分借鉴您提出的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强化行政指导,落实主体责任。灵活运用监管“小扳手”,适时采用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对移动共享充电宝经营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要求相关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诚信经营,督促其对价格、质量、服务、售后等进行持续探索改造提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监管执法,深化部门协作。加强对共享充电宝行业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督促执法人员和执法协管人员严格规范履行法定职责,严禁越权执法和乱作为。

(三)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移动共享充电宝领域涉嫌违法线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过主流新闻媒体、政务网站、“两微一端”等公布进展成效等,凝聚多方力量,全方位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倒逼移动共享充电宝经营企业守法经营,促进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制度完善,促进长效监管。针对移动共享充电宝领域监管法规制度不完善的现状,特别是对您提出的在位置设置、准入和退出、押金管理、诚信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建议,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推动移动共享充电宝行业的长效治理。

此答复函已经市市场监管局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联 系 人:陈梦秋

联系电话:63050392,1820234531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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