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355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函〔2022〕261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9-1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355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函〔2022〕261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9-15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5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124号提案的复函
王复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0124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认真阅研您的建议,我们认为:您对网络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抓得很准,既有案例支撑,又有现状特征分析,特别是从严格平台监管、强化部门协作、利用技术支撑和完善信用管理四个方面所提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是强化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经与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积极促进直播带货行业发展
近年来,市商务委组织实施“加快发展直播带货行动计划”,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坚持政策引领,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制定印发《加快发展线上业态促进线上消费实施方案》《重庆市加快发展直播带货行动计划》等文件,大力推进实施“2111”工程。指导成立重庆直播电商行业联盟,促进行业抱团发展,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二是突出活力激发,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多措并举,鼓励创业团队、知名MCN机构落户发展,支持本土MCN 机构加快发展壮大。打造发展阿里巴巴九龙坡直播基地、博拉 5G视频基地等30 多个直播电商基地。培训壮大直播电商带货主播,组织开展直播电商专家下乡与资源对接活动,推进直播电商普及培训。三是发挥渠道作用,积极开拓增长新空间。积极支持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和制造业、涉农组织开展直播带货活动,通过场景式营销打造品牌、促进销售,切实推动重庆产、重庆造触网营销,着力打造重庆网上品牌,激发了网络消费活力,繁荣了网络消费市场。
(二)完善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机制
市委网信办牵头制定出台我市《进一步深入开展网络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形成以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对取得准入资质许可的属地网络直播平台开展日常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经营环节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我市网络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食品经营网络平台(自建网站)备案工作,保障网售食品消费安全。
(三)压实直播平台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平台管理责任,建立入网食品销售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强化网络食品监督检查。市公安部门依托“移动应用安全管理平台”,督导落实“人脸识别、语音识别、标识识别、图像文本(OCR)识别、群体行为”五项技技术识别防控措施,督促网络直播运营平台逐一落实网络主播实名并向公安机关报备主播信息。市网信部门加强网络直播带货源头监管,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直播营销服务管理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强化全市直播平台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ICP务案等准入许可和备案管理,构建诚信为实直播营销环境。
(四)强化网络直播行业生态整治
我市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对取得准入资质许可的属地网络直播平台开展日常管理,将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纳入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范畴。
一是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开展重庆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共检查网站、网店5.85万余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344条,查处食品安全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各种违法行为案件723件。
二是全面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将食品销售环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纳入风险等级动态管理,对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者实施清单式、频次化检查,依法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2021年共检查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6家(目前我市备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共8家),检查入网食品销售对象 466户,全年共查处涉网食品案件274件。
三是加强网络食品广告监测。市市场监管局引进互联网广告监测外包服务,提升互联网食品广告监测监管能力。2021年,互联网广告监测媒体增加到389个,包括抖音、快手、哔哩哔哩等短视频平台,全年共监测互联网广告52.24万条次,其中普通食品广告22821条次、保健食品广告18296条次,交办22条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线索到属地区县局核查。全年立案查办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29件。
四是强化直播带货行政指导。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1年重庆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强化部门间监管协同,不断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对15家网络平台(含社区团购平台)开展行政指导,要求其强化守法意识,召集行业协会、生产经营单位、大型商超和购物广场等26家企业相关责任人,召开规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及质量行为提醒告诫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是严打涉网直播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坚持“排、查、打”三位一体持续推进网络安全监管,强化网络直播行业生态整治,严打涉网络直播违法犯罪活动。依托“移动应用安全管理平台”摸排41款涉渝直播APP,督导28款属地APP履行联网备案及安全评估,严肃查处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鼓励公众依法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协同共治、共担责任,合力保障食品安全。2021年,12315 投诉举报电话和平台共登记处理网络消费中涉及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举报8913件。
(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在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全力打造了重庆特色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与媒体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识别能力。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搭建有效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和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大力扩充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把监督网络延伸到社会公众中去。三是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利用媒体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依法曝光、揭露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问题,引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二、网络直播带货存在的问题
网络直播的现场性、互动性可以让消费者更为直观地“感受”到美食的诱惑,从而带动相关产品的销售。但在一片红火热闹的背后,直播带货中也暗藏了一些食品安全隐患。部分短视频平台用户在“直播带货”“视频推荐”时存在违法行为,比如:销售没有食品标签、生产许可证编号不真实等“三无”食品;在食品销售详情页面对成分或者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信息未予明示;对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治疗功能;通过直播、短视频的形式展示所销售的食品后,在个人主页标明微信号或其他联系方式要求线下交易,以逃避平台对交易的监管。上述行为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动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网络销售平台监管
根据您提出的“严格平台监管”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资格审查登记管理。依法开展食品经营网络平台(自建网站)备案工作,推行备案登记和信息公开挂钩机制。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按要求进行备案,符合相关条件后方可上网销售。不断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公示,依法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被行政处罚或责任约谈的企业信息。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管理。适时开展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合规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和我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行为规范》,围绕主体资格等九个方面,持续采取“一对一检查督查+集中约谈指导”等方式,督促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我规范能力,营造平台经济良好网络生态环境。
(二)强化部门协作,推进网络市场综合治理
根据您提出的“强化部门协作”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强化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销售领域全链条监管,继续加强与市消委会的合作,联合开展重大节点网络消费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进行政监管与公益诉讼有效对接,疏解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消费痛点问题,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一体化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加强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销售监管。根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每年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结合网上检查情况,跟踪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体门店、库房以及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经营者办公场所、库房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线上、线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适时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针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假冒伪劣、“三无”食品、问题食品等行为,及时消除网络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刷单炒信等破坏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三)全面提升网络食品销售智慧监管能力
根据您提出的“利用技术支撑”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网络平台违法行为监测。进一步优化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机制,以电子商务平台、直播平台、移动APP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加强对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关键词信息库,实时更新搜索监测,畅通信息监测、核查处置、违法查处监管流程。加大对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误导消费行为,对网络平台经营者和商户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
二是督促网络销售平台加强自我约束。督促网络食品销售平台加强对电商从业者的培训管理,鼓励利用新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排查。从违法行为多发的“网红食品”“手工自制食品”等领域,以关键字检索的方式迅速圈定重点人群,对其直播带货和短视频推荐行为实时关注、持续跟踪;针对直播、短视频用户名称变化快、违法视频删除快、违法商品下架快、即时直播没有视频留存等难点问题,采取“技术+人工”手段,综合运用录屏、截图、录音、人工记录等多种方式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四)创新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推进信用监管
根据您提出的“完善信用管理”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进信息共享,依托市城市数据资源中心,全量上传本部门产生的所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等涉企信息,政府部门可及时获取自身需要的信息,用于信用评价、行政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完善网络销售食品行业风险分级管理机制,推动信用分类监管与网络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加大对直播带货、短视频推荐食品不良营销行为的打击力度,适时将违法违规商家向社会进行曝光或列入失信名单,将经营者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督促网络食品销售平台提供者、经营者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五)持续推进网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是探索建立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作用,健全完善社会监督和评价体系,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对举报属实的,依法予以奖励,共同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受理网络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针对异地消费者网络食品消费维权难问题,及时协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商务、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联动,建立部门间无缝协作机制和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网络食品销售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构建放心网络食品消费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联 系 人:高友发
联系电话:63711581
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