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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6-00149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公告〔2026〕3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7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6-00149 |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公告〔2026〕3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7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3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试点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方向)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5〕50号)要求,为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首批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方向)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的院校、企业、社会团体、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良好,在申请前已持续稳定经营5年以上,近5年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其中,企业、社会团体、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5年以上。
(二)具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内设机构,拥有稳定、
结构合理的教师和管理队伍,餐饮服务类培训项目专兼职教师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
(三)具有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师的培训场地(含办公用房、理论教室、餐饮服务类食品安全实操培训场地等,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设施设备,且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
(四)具备模拟食材采购、验收、保管、加工、出餐、服务等专项条件。
(五)具有完善的教学培训、教职员工、学员、档案、安全、财务、设施设备及资产等管理制度,能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六)自愿接受市场监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的监督。
三、申报材料
(一)《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方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见附件1);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仅限企业、社会团体、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场地设备设施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场地所有权属证明复印件或房产租赁协议复印件、固定资产清单、当年或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前可通过邮寄(EMS)或现场提交等方式向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二)组织评估。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等方式,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方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并择优选择拟备案培训机构。首批遴选机构不超过5(含)家。
(三)公示备案。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同时在门户网站对拟备案的培训机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
五、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对获得备案的培训机构实施重点监管,按规定对培训机构实施动态调整管理。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培训质量不达标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机构,将取消其备案资格。有关培训机构获得备案后,要按照培训师资有关条件和选拔程序严格配备合格的师资力量,拟上岗的培训师资应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的要求,经过统一岗前培训考核后,方可正式安排授课任务。
六、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65953383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8126933
通讯地址:两江新区龙山大道403号
附件:1.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2.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1
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培训机构
遴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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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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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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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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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 机构 |
机构性质 |
企业□ 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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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民办学校 办学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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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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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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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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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场地设备等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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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地情况(权属或租赁证明材料另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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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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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面积 |
教室(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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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填报场地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理论教室数量、面积;实操教室数量、面积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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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施设备情况(权属证明材料另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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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所有权归属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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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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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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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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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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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情况(注:非本单位人员,请提供本人签署的培训服务承诺书或本人与培训单位签署的协议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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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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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技能等级 (职称)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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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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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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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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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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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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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技能等级 (职称) |
是否本单位人员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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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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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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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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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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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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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制度建设、组织优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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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诚信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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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自愿退出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 |||||||||||||||
|
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意见 |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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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初审意见 |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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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评估意见 |
年月日 | ||||||||||||||
|
区市人力社保局评估意见 |
年月日 | ||||||||||||||
备注:请申报单位在表格首页“机构名称”处加盖本单位公章;本表可增行或续页。
附件2
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培训机构遴选
评分表
|
编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备注 |
|
1
|
办学资质 (6)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注册经营范围包含职业技能培训、食品安全相关咨询服务等合法资质。 |
2 |
|
|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拥有固定的办学场所,产权清晰或租赁协议有效期不少于3年,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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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培训资质,近3年内未因培训质量问题被行政处罚或列入失信名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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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教学师资 (20) |
配备不少于5名理论教师,配备不少于5名实训教师。 |
10 |
|
|
理论教师和实训教师要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培训师资条件(见附件2—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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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教学场地 (25) |
拥有固定的理论教学场地,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能容纳不少于500人同时授课。 |
5 |
|
|
理论授课场地不少于5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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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操场地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5㎡。总面积不得少于5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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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区设置食材采购、验收、保管、加工、出餐、服务等专项实训区域,区域通过消防、食品卫生等多重合规认证,动线设计符合餐饮后厨实操逻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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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教学设施 (15) |
配备商用级灶具、智能烤箱、冷链设备等专业设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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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训场地需安装全程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签到系统,在线学习平台需具备活体检测、学习过程记录功能,实现培训全流程可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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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设施 (5) |
配备食品安全快检设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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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教学内容 (20) |
课程设计和习题练习库要覆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风险监测与预警、应急管理、追溯体系建设等核心内容,并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要求。 |
10 |
|
|
贴合餐饮行业的岗位需求,教材需选用国家推荐统一教材或自编合规教材并经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审核。 |
10 |
|||
|
6 |
管理服务 (14) |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实训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流程规范、责任明确,能有效保障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
3 |
|
|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公开透明,无乱收费、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
3 |
|||
|
平台对接:要对接市场监管应用平台,使用有关线上培训功能,并按要求报送培训数据。 |
5 |
|||
|
系统建设:有独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实现线下课程安排、考勤、考核、证书发放等数字化管理。 |
3 |
|||
|
7 |
附加分 (5) |
近3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食品安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优先纳入遴选范围。 |
备注:1.遴选工作需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
审等环节,择优确定培训基地名单,
2.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 2 年进行一次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撤销资格,
确保培训机构的质量与水平持续提升,为食品安全管理领域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
附件2—1
食品安全管理师(餐饮服务)培训师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能适应教学岗位工作要求,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课堂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高层次人才或行业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
二、学历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质量、公共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餐饮服务、食堂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持有教师资格证优先。
三、专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熟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抽检监测及行政处罚实务。掌握《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文件内容,并长期从事有关工作。
2.在食品生产、餐饮、流通等企业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3年以上。
3.具有丰富的食品安全体系(如HACCP、ISO22000等)建立、实施、审核或迎审经验。
4.从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或退休人员。
5.具备3 年及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如餐饮企业负责人、第三方食品安全审核员等。
四、教学能力
具备授课能力,能运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实操演示等多种教学方法,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
五、实践能力
了解餐饮服务一线实际运营流程,能结合后厨管理、食材采购验收、餐食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设计教学内容。
六、优先条件
1.公共营养师(中级及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师资证书、HACCP 内审员证书。
2.能够独立开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课程,设计实训项目,具备编写教材或培训讲义的能力。
3.具有职业技能培训或等级考评工作经验。
4.参与过省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或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出版过专著。
5.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领域表彰、奖项的行业骨干或技术能手。
6.熟悉重庆本地餐饮特色,掌握火锅、小面等重庆特色美食制作及食品安全管控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