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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457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撤﹝2021﹞T001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457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撤﹝2021﹞T001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当事人:重庆康宏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TS3350334-202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一巷6号5层1-9号

联系电话:略

2020年11月9日,我局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审查批准了你公司获得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资质。2021年7月28日,我局委托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你公司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证后监管,在检查中发现,许可证上办公和住所地址与实际办公住所地址不符,且未能提供满足许可要求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技能方面的证明材料。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依据《市场监督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我局于11月22日下达拟撤销你公司相应行政许可项目告知书,你公司在规定时间未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资质。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原许可证书交回本局机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1111室,冯学海,电话:63727806);逾期未收到,将在本局官网予以公告,并在“重庆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和关联信息系统予以撤销本行政许可。

当事人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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