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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16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2021年对标国际先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起草了《重庆市2021年对标国际先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4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市市场监管局1311室(邮编40114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qgszcj@126.com。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23-63712983.

附件:重庆市2021年对标国际先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重庆市2021年对标国际先进提升开办企业

便利度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和国际国内先进做法,不断构建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实现开办企业“一个终端全办结、一个平台全覆盖、一套电子证照全应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就业社保登记、银行开户以及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的流程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优。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一个终端全办结”

1.推进电脑端“一个终端全办结”。对开办企业实名身份认证流程进行优化,在电脑端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增加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功能。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及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填写和相关人员身份认证及业务确认均可通过电脑一个终端办理完成。

2.推进移动端“一个终端全办结”。对“渝快办”APP进行改造,推出开办企业“E企办”功能,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均可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填写,并同步完成相关人员身份认证及业务确认。

(二)推进“一个平台全覆盖”

1.提高社保和税务事项的“一网通办”率。优化人力社保和税务部门网站的引导功能,对于设立登记后首次申办社保或涉税事项的企业,全部引导至开办企业 “一网通”平台或“E企办”,以“分时”方式进行申请,提高开办企业事项“一网通办”率。

2.推动员工社保登记与企业设立登记同步完成。对设立登记过程中已填写信息的人员,系统提供自动参保选项供申请人选择,企业设立登记完成即同步办理员工社保登记。

3.推行银行预约账号模式。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或“E企办”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的,系统在完成企业设立登记的同时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或“E企办”共享至开办企业各相关部门。

(三)推进“一套电子证照全应用”

1.推进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加快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实现企业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渝快办”同步发放。

2.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强化其作为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年报公示、涉税服务、社保登记、公积金事项、银行业务以及开展商务活动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作用。不得强制要求持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领用其他CA证书等认证工具。企业在经营场所通过亮屏方式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为其已经履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亮照经营义务,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

3.推广电子发票应用。加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力度,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广电子发票在商贸、住宿、餐饮等行业的应用。

(四)优化线下服务

1.推进线上线下同质同效。对于通过综合窗口提交开办企业申请材料的,经申请人提出,可提供一套免费印章和免费税务UKey,保证线上线下同质同效。

2.鼓励提供寄递服务。申请人在提交开办企业申请信息时,可同时选择寄递服务。审核通过后,以寄递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务UKey,实现“零见面”。

3.企业办理员工社保登记时无需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无需申报登记缴费方式、无需登记采集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开办企业长效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全市开办企业工作牵头协调作用。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部门要共同推进开办企业工作协同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保障力度,加大对所辖各有关部门窗口人员的指导和规范,积极引导企业“一网通办”印章、社保、税务、银行、公积金等事项,坚决杜绝“综合窗口不综合”等情况。

(二)强化系统改造。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加快对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渝快办”等系统的改造,推动实名身份认证流程优化和电子证照运用。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要改进各自信息系统的引导提示功能,提升员工社保登记和申领发票的“一网通办”率。人行重庆营管部要做好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对于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或“E企办”开立银行账户的企业,指导商业银行实时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压缩银行开户时间。

(三)强化宣传督导。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各自条线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和所辖各部门窗口的规范指导,加大对开办企业改革举措的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改革知晓度、获得感。市政府督查办要牵头对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措施执行不到位,影响改革落地实效等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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