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18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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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牵头承办全市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场宣讲报告会,50个市级普法责任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报告会由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主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共梳理出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整改事项22项(10项专项整改事项和12项共性整改事项),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任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式、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施治、务实管用。按照要求,涉及我局的22项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或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三)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高效完成《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的部门立法起草工作,并按期报送市政府审查。2022年9月28日,《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二是认真开展市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2023年立法计划和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立法项目申报工作,共申报7件立法项目为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其中,《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为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审议项目,《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为2023年市政府立法审议项目。三是积极加强与立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和调研论证,正组织做好《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释义编纂工作。
(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持续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2022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41.61万户、居直辖市之首,较2018年底净增88.96万户、增幅达35.21%,新设立市场主体年均增长7.83%。二是打造便捷准入准营环境。全市17家银行、3151个营业网点接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企业获取银行账户时间由2天以上变为实时获取;推行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全程网上办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7.36万户,占同期业务总量65.37%;积极推行注册计量师、计量器具型式审批“跨省通办”等行政许可改革。三是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35条“政策包”;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共同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四是推动数字赋能政务服务。为全市341万余户市场主体全量生成电子营业执照,57.35万户市场主体通过“渝快办”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等20余个应用场景,调用电子营业执照近136万次。五是全力打造外资登记快捷通道。2022年,全市共有外商投资主体6973户、注册资本1100.18亿美元、投资总额1560.42亿美元,分别较2021年增长0.88%、25.32%、16.86%。
(五)持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化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抽查计划27个,抽查事项60项,抽查市场主体6.11万户。二是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发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涉及22个部门、27个领域、60个抽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发布联合抽查任务1005个,抽查市场主体5657户次。三是强化信用监管。新归集涉企信息1058.79万条,累计1.31亿条,100%记于企业名下。开展信用修复,取消法人任职资格限制285人次,累计1923人;对受到行政处罚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修复公示信息510条次,累计1471条次。四是深化监管改革。首创“山城有信”平台,建设市场主体“一企一码”,重点商品“一品一码”,重点人员“一人一码”,实现“一码查信用”“一码查源头”“一码查警示”“一码保维权”“一码知政策”功能,拓展社会公众(消费者)、市场主体、第三方、监管人员多元监管领域。截至目前,已完成所有存活市场主体基础画像和109. 9万户企业“红黄绿”码标注,汇集重点商品相关信息26.79万条,收集重点人员相关信息3.46万条,消费者扫码85.58万次,解决消费投诉521次,市场主体公示自主承诺1338条,向市场主体发送温馨提示、风险警示47.27万条。五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市审查增量文件7453件,经审查修订出台123件,适用例外规定8件。推动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共清理政策措施文件14370件,修订废止86件。
(六)严格执法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一是严守“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扎实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铁拳”、粮食市场秩序整治、养老诈骗、加油机计量作弊等专项执法行动,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组织查办侵犯江小白、郎酒等多个知名品牌商标、假冒专利的知识产权案件,持续曝光知识产权违法典型案例。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402件、垄断案件12件。2022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办案件27632件,涉案金额2.07亿元。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持续畅通投诉举报聚渠道。共登记处理投诉举报20.52万件,其中投诉13.96万件,举报6.5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63.57万元。二是强化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累计建成消费者维权站点1819个,在全国12315平台上设置ODR企业701家,有效促进消费纠纷前端化解。三是拓展消费投诉公示方式和范围。通过消费投诉公示平台对各市场主体近一年消费投诉信息进行实时公示,累计公示投诉1.04万件,涉及信息13.35万余项。四是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对有关行业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梳理统计并分别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2022年,通报行业投诉举报信息75期,有力强化了部门间协作配合。
(八)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深化。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把关。2022年,共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0件、制定出台10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制定出台18件,未发生备案审查纠错的情形。二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在网上及时公布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行政权力839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2022年,收到并办理行政复议转送36件,作为被申请人办理行政复议8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8件。四是建章立制规范执法活动。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等基础制度,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完成直管系统4543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九)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规定》,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明确34项具体普法工作内容,努力提升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关注度、重视度和认可度。三是积极拓展普法渠道,在“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一码知政策”栏目中全面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法条及宣传语,增加市场监管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到达普法对象的针对性。截至目前,“山城有信”平台累计扫码85.58万次。四是组织开展“3·15”“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各项普法工作落实落地。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系统法治意识树立尚不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解决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存在不足,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系统各单位和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学笃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依法行政”的相关内容纳入市场监管各类教育培训的必训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总指引,科学谋划市场监管立法、执法、执法监督等工作,全面引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部署要求,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规划并有序推进实施,构建“全面规划,急用先行,滚动推进,多点开花”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研究制定市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组织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切实提升全系统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登记管理服务,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再深化,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三是畅通市场主体迁移和退出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注销登记服务。四是全面实施涉企证照电子化,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其他涉企电子证照的一体化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提交”。
(五)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做好部门联合和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信用风险分类应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信用联合惩戒等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全力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实现市场监管各项业务系统“大集成”、市场监管全业务数据“大展示”、市场监管各类智慧场景“大应用”。四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竞争法规制度、健全抽查评估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监督、持续开展反行政垄断专项整治。五是创新监管方式,迭代升级“山城有信”平台,探索建立健全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全程保驾护航。六是严格执法,加大执法震慑,加强宣传曝光,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结合川渝地区市场监管合作的相关要求,探索制定统一的、符合两地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制定行政许可评查规则及标准,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三是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加强对各区县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应对工作的指导。四是实时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权力清单、不予处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五是严格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六是继续组织开展好年度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七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清理、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八是持续加强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不断提高办案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驾驭复杂案件的本领。
(七)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性审查制度。探索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性审查的相关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依法减轻或不予实施行政处罚,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扎实推进各项普法任务,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努力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三是组织开展好年度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和在线考试工作,确保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5%。四是依托现有办事平台,继续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实施精准普法。五是分类实施普法宣传,加强对系统内、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普法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