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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03 [ 发布日期 ] 2016-03-03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质监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系统垂直管理部门,全系统共有二级预算单位46个,其中:行政单位39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5个。主要职能是:1.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2.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3.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统一编制并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的处理,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拟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并负责资格管理。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5.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全市标准化信息。6.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受国家认监委委托对认证咨询机构进行设立审批,依法对认证活动和相关认证产品实施监督管理。7.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8.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10.对全市质监系统实行垂直管理。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926.35万元,比2015年减少12.6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56674.62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各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监督管理、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计量检测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实验室改造和资质认定等专项经费。

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377.67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各单位人员的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318.75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医疗保障1043.67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各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1511.64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各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2098.10万元,比2015年减少1092.5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170万元,与2015年持平。根据重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和全市质监工作需要,主要是进行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察、认证认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技术、国际实验室资质互认等业务交流,以及开展国际技术性贸易措施(TBT/SPS)应对的境外交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747.60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用于其他省市相关部门来渝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等接待工作以及技术机构各项委托业务谈判、外省市同行技术交流等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0.50万元,比2015年减少1092.5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0.50万元, 主要用于安排开展质量监督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的综合执法用车和计量检定、产品质量检测、产品监督抽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检验检测用车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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