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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0-073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06 [ 发布日期 ] 2016-03-06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工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设立内设机构16个,其他机构2个,派驻机构1个,直属行政单位2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市工商局下辖38个区县局,1个市局派出局,1个区局派出局,40个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385个工商所,共计85个独立预算单位。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相关责任。(三)负责落实微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五)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十)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经营行为,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十一)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认定著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十二)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三)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四)负责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和网络开发、维护工作,利用注册登记、巡查监管全面动态掌握非公经济组织情况;抓好党组织组建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十五)对全市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4292.59万元,比2015年增加16764.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按政策增支;二是增加“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专项经费、市企业法人信息数据库专项工作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工商系统85个独立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986.94万元,比2015年减少497.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97.9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94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44万元,比2015年减少49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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