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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19-064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10 [ 发布日期 ] 2017-03-10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工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设立内设机构16个,其他机构2个,派驻机构1个,直属行政单位2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市工商局下辖38个区县局,1个市局派出局,1个区局派出局,40个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388个工商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相关责任。(三)负责制定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政策、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五)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十)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经营行为,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十一)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认定著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十二)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三)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四)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抓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关党建工作。(十五)对全市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044.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44.86万元,比2016年增加117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45.80万元,比2016年增加1634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按政策增支,二是结构性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999.06万元,比2016年减少4591.9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构调整。主要用于工商专项业务开展及信息化建设等。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6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986.94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7.94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64.45万元,比2016年减少280.55万元,主要原因是逐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8.55万元,比2016年增加280.55万,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396万元,与2016年持平。总体上,按照“三公”经费总量控制的要求,调整“三公”支出结构,总量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402.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6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2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17.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9.7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999.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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