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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496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通告〔2025〕33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496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通告〔2025〕33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16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30类食品3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45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美团农民菜市(琅山农贸市场店)(经营者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琅山农贸市场蔬菜区22号彭云坤)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新鲜荷兰豆(食荚豌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津区光鹏食品超市销售的青小米辣(辣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北碚区(现两江新区)蔡家椰子家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巫山县三发酒厂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川区长轩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盟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庆市渝北区(现两江新区)双龙湖街道华夏农贸市场656667697778号摊位刘启强销售的青小米椒,镉(以Cd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璧山区夏冬食品超市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合川区阿玲生活超市销售的散称特大本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江北区(现两江新区)赵平小面馆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渝北区(现两江新区)环山舒家大院老火锅馆销售的大葱,镉(以Cd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荣昌区莲莲百货超市店销售的鸭肉,磺胺类(总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巫山县环城生活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啶虫脒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秀山志清园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五仁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荣昌区友家家生活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南川区隆味轩卤菜店加工自制的卤猪头肉,日落黄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永川区溢香源食品加工坊生产的原味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北碚区(现两江新区)三朵花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云阳县久清早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长寿区凤福食品超市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大渡口区利尚壹佰生鲜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普通食品)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保健食品)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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