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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3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3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8号)

在2023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优瑞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李根(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韭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3年4月18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后续将强化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并已向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韭菜系从江津区腾泰蔬菜批发经营部购进,并提供了购进票据、供货商经营资质等进货查验资料。鉴于当事人经营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为生长种植环节原因导致,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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