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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3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3 [ 发布日期 ] 2023-07-13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28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1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9类食品32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67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江津区光鹏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天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麻鸡翅(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渝中区全勇刚火锅馆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九龙坡区易佳美蛙鱼食府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万州区观音岩坤伦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土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万州区静园路香滋坊餐厅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北碚区乐尔惠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老灶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灶煮瓜子,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川老灶煮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重庆市友邻优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两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望途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石柱县老川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毛牛肉(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胡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开心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乳味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酉阳县酉食早餐馆加工自制的黄色发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巴南区张英康中明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江津区铄健麟食品厂生产的沈氏麻花,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两江新区享惠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南岸区美而惠生活超市销售的花鲢(活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十四)南岸区逛得嗨食品经营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宗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厨小福贵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十五)彭水县平林面条加工坊销售的榨菜酱油1#,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沙坪坝区样样鲜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沙坪坝区青东食品超市销售的泥老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沙坪坝区宏新乐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福大姐农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酸菜(泡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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