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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2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9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9类食品219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84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开州区唐氏面馆使用的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綦江区誉多便利店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豪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花生,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豪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重庆尚滋苑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生产的山城小汤圆黑芝麻心馅,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璧山区万金餐馆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垫江县翔钟酒类经营部生产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杨柳村3组李喜花加工自制的花卷,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奉节县甲高镇喜福惠百货超市销售的菜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江津区添霖白酒厂生产的高粱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重庆市江津区长腰南告上红糖厂生产的南告红糖,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一)万州区钟鼓楼向日葵惠民百货经营部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二)秀山县万家购二店生活超市销售的红小米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三)永川区顺购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康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渝北区凤坪食品超市销售的四季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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