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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4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头寺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云南瓢儿白(普通白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8月1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头寺分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后续将强化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也未收到消费者对该批次云南瓢儿白(普通白菜)的投诉与举报。当事人已向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整改;2.没收违法所得71.64元;3.罚款5000元人民币,罚没款合计5071.64元(伍仟零柒拾壹圆陆角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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