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166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通告〔2022〕14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2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166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通告〔2022〕14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2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2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55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8类食品25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4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南川区飘香酒厂生产的白酒,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川区飘香酒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重庆市潼南区张锦冬农副产品加工店生产的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长寿区杨过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潼南区黄帆高粱酒坊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重庆笨小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重庆市渝中区憨憨猪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七)渝中区沣琰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八)长寿区杨涂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南岸区安勤火锅店销售的泥鳅(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万寿路8号二贸市场外围48号姚兴文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