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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办家庭集体宴席注意事项

日期:2018-08-01

  近年来,家庭集体宴席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自办家庭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管理,积极防范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自办家庭集体宴席举办者主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注意卫生条件。就餐场所和食物加工场所要卫生干净,尽量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无污染源,设置必要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
  二是操作规范。做到餐厨用具及时消毒,加工用容器、工具生熟分开,原料、半成品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认真清洗蔬菜,防止有害微生物及农药污染食品。无冷藏或再加工措施的熟食成品存放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隔餐隔夜食品要求煮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避免危害人体健康,食用的菜肴留样备检。
  三是加工操作人员要身体健康。从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要参加相关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合格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患病期间不能从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是合理调配菜谱。家宴举办者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人员要合理调配宴席菜谱,提出原料采购要求,拒用有毒、有害,易导致食物中毒原料,不做易引起食物中毒菜品,科学合理加工菜肴,确保宴席食品安全。
  五是采购安全原料。家宴举办者要把好原料采购质量关,不购买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用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等有毒、有害、易导致食物中毒的原料。到正规食品经营企业购买酒水饮料等副食品,购买时要求索证、索票,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六是自办100人以上家庭集体宴席的,由家宴举办者或家宴服务活动经营(一条龙)提前48小时向所在乡镇政府或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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